《山西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补充规定》昨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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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省参加高考的考生人数突破33万,再创历史新高。昨日,备受考生和家长关注的《山西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补充规定》正式出台。今年我省高考志愿如何填报?各类考生录取如何进行?高考加分对象能够享受哪些加分照顾?……本报为您详细解答。
考试方案
继续实行“3+X”,总分为750分
今年,我省继续实行“3+X”的科目设置方案。“3”指语文、数学(分文、理科)、外语;“X”指高校选定的“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其中,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其余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总分为750分。
另外,外语听力考试成绩不记入总分,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参考。外语口试将在高考成绩揭晓后,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进行。
填报志愿
港澳高校填报办法不同
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具体时间分别为:6月9日至14日,考生填报本科(含三本及提前批专科)志愿;7月31日至8月3日考生填报专科(含高职)志愿。
体育(文)类和体育(理)类的考生,可分别填报文史类、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志愿。其中,体育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可分别填报体育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艺术(文)类和艺术(理)类的考生,可分别填报文史类、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志愿。其中,艺术专业考试合格(含本省和外省)的考生,可分别填报艺术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省属院校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和播音主持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按艺术类填报相应的院校专业志愿。
太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方向、节目主持方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文史类填报院校专业志愿。
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均可报考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高校。报考香港高校内地招生的考生,须按学校要求直接向招生学校报名并填报志愿,其中,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按我省填报志愿规定要求统一填报。澳门高校内地招生,由我省各市或县(市、区)招办组织考生,分校单独填报志愿或考生直接向澳门高校报名、填报志愿并确认。
录取批次
本科分3批,专科按志愿分大段投档
省招委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根据高校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分科类、分层次综合考虑并确定各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军事公安等院校提前录取
在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报有军事院校志愿且符合有关规定的考生中,按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体检和政审的名单。
报考公安院校志愿且符合有关规定的考生,按招生计划数6倍的比例确定名单。录取时,在面试、体测和政审合格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本科院校录取共分3批
我省将在征求各院校意见后确定录取批次,并在填报志愿前公布。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
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达到或超过院校计划招生数的,一般不投放非第一志愿档案;非第一志愿按考生所报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到低进行投档,由高校审查录取。高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应拒录非第一志愿考生。
◇专科院校录取分批划定最低工作线
专科院校实行按志愿分大段投档录取的办法,录取体制与本科院校相同。
省艺术职业学院的摄影摄像技术、电视节目制作,省戏曲职业学院的导演等不进行专业考试的专业,执行所在批次文理科最低录取控制线。
另外,对个别生源严重不足的院校或专业,如果在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完成招生计划有困难时,征得院校同意后可以向社会公布,征报志愿。如果仍然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经省招委批准,可以根据生源情况适当降分按志愿投档,并择优录取。录取工作结束后,本科院校不得补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