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阳市2008年高考报名工作将于12月19日至29日进行。 带啥证明材料 1.学历证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持高中学籍证明(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审核);往届生持高中毕业证书;其他考生持最后的学历证明(毕业证)或毕业证明(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学籍证明或毕业生名册)。 2.户籍证件:居民身份证(年龄在16周岁以下未发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出具身份证明),户口簿(农村考生无户口簿的应持乡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 3.经考生本人签写的《200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高考承诺书》(报名时,现场签写)。 4.报考少年班的考生还须持有关院校发给的准考证或同意报考的证明。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还须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 报考少年班 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必须是学习成绩优异且年龄在15周岁以下的初、高中在校学生(不包括高中应届毕业生)。考生须持招生学校预选后发放的考生准考证或同意报考证明,到和平区招考办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报名。 特困生优待 市政府对参加2008年高考的应届特困考生继续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免收报名考试费120元、电子摄像费12元,并在考试期间发放营养补助费50元。 请持居民身份证和有效证件(城镇特困考生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沈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其复印件,农村特困考生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沈阳市农村特困户救济证》及其复印件),填写《沈阳市2008年高考特困考生情况登记表》,经学校初审,报名所在的区县(市)招考办审核确认后,现场免收报名考试费和电子摄像费。营养补助费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再行发放。 报名结束后,考生所在学校将高考特困考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同时,市招考办还将在“沈阳招生考试网”(网址:www.syzsks.com)上对全市高考特困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1] [2] [3] [下一页] |